院教〔2017〕50号
各学历教学相关部门:
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和学院关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要求,经研究,特开展我院2017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工作。请各部门广泛动员,组织教职工(含教研室归口教师)积极申报。
一、项目名称(见下表)
项 目 名 称 |
建设数量 |
各部门申报限额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1 |
1 |
精品开放课程(指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或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
2 |
2 |
教学团队 |
1 |
1 |
教学研究项目 |
5 |
2 |
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
2 |
2 |
教学成果奖 |
2 |
2 |
规划教材(新编) |
1 |
2 |
规划教材(修订) |
不设限额 |
不设限额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
不设限额 |
不设限额 |
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
不设限额 |
不设限额 |
各项目申报和建设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各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
三、工作程序
各类项目都须经个人申报、所在学历教育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学院审定等程序。
四、项目管理
教务处为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统筹管理部门,各推荐部门为具体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为具体实施人,三方共同做好对立项项目的实施、监督与管理。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历教学相关部门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各学历教学相关部门在申报文件中分别说明本系部各专业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全院后10%的专业不予申报)。
(二)项目申报向教学一线和青年教师倾斜,学院在聘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再主持申报(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除外)。
(三)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有立项项目,且2017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院级“质量工程”主持项目立项到期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同时主持申报质量工程中的教学研究项目。
(四)对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主持人,2017年原则上不再主持申报。
(五)个人只允许主持一个项目的申报,作为非主持人参与不超过2项。
(六)各系部已立项有关项目(指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教学团队、名师(大师)工作室、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所支撑专业的相近专业或课程等,原则上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和相近专业只能立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其中之一。如申报,该项目或课程等已结项,且必须参加立项答辩。
(七)申报规划教材中修订教材,应为“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二五”规划教材或出版两年的学院赞助开发教材,申报材料附已出版教材一本。
(八)材料报送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同时,根据《申报指南》中各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2017年12月27日下午5点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由系部汇总报送,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需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纸质材料封面需加盖系部公章,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zlglk2014@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中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仅以电子件形式报送,佐证材料需整合为1个文件,文件大小不要超过10MB,文件命名为“X项目名称+佐证材料”。
4.申报教学成果奖,除报送申报书以外,还需报送成果总结一份,成果总结仅报送电子档。
教务处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遴选上的项目按专家反馈意见及时修订,并将修订稿于2018年元月8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zlglk2014@126.com。各项目负责人同时完成省教育厅“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工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丽君。
联系电话:0551-63426119。
特此通知。
安徽经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领导小组
(教务处代印)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汇总表
2017年质量工程附件 |